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《关于开展2018年全国职业院校评估工作的通知》(国教督办函﹝2018﹞17号)和《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职业院校评估工作的通知》(黑政教督办﹝2018﹞5号)精神,现将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适应社会需求能力评估自评报告予以公示,公示期为2018年9月27日—2018年9月30日。公示期内如有异议,请于2018年9月30日前,以书面形式送达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高建办。
联系人:王 欣
联系电话:0451-86687492。
附件: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适应社会需求能力评估自评报告
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
2018年9月2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