学生处工作职能

发布时间:2017-05-23浏览次数:11

学生处是学院负责学生工作的职能部门。下设学生管理一科、学生管理二科、学生管理三科和心理健康工作科。




    学生处负责全院学生思想政治教育、素质教育、入学教育、学生日常事务性管理、国防安全教育、军训、学生资助与勤工助学、国家助学贷款、学生奖励与惩处、辅导员队伍建设与考核、宿舍管理、校园文化和学风建设、安全稳定工作、大学生心理健康工作等。



    1、负责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研究和开展



    组织实施爱国主义教育、党的民族政策教育、社会主义教育、集体主义教育和世界观、人生观、价值观教育、形势与政策教育、新时期学生工作理论研究



    2、负责学生日常事务性管理工作



    学生日常文明行为教育与管理、学生证件管理、特殊学生档案管理(贫困生档案、心理健康档案、优秀学生档案、受处分学生档案等)、学生相关信息统计、学生宿舍管理、接待和处理学生来信、来访。



    3、负责学生奖励与惩处工作



学院及国家奖学金、单项奖学金评定、发放工作,学生评优推优工作,学生违纪惩处。



  4、负责贫困学生助学管理工作、学生保险管理



贫困生认定及档案管理,国家和学院助学金管理,勤工助学管理,国家助学贷款管理、贫困生帮扶工作,校园意外伤害保险的组织与管理。



    5、新生入学教育



6、社会实践和创新基地建设。



7、辅导员队伍建设



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划、辅导员培训工作、辅导员考核及档案管理。



8、大学生国防安全教育、征兵工作及军训工作。



9、宿舍管理及宿舍文化建设工作。



10、校园安全稳定工作。



定期安全稳定排查,不稳定因素研判,重大节日及纪念日的维稳工作,学生放假及实习离校前安全教育,流行性疾病的防控工作,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工作。



11、大学生职业道德教育、综合素质教育活动和职业能力培养工作、毕业生教育。



12、构建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平台。



13、学生日常管理及文明行为指导。



14、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组织、管理和研究工作。



15、校风与学风建设、诚信教育工作。



16、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