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调整2023-2024学年国家助学金春季学期受助资格的公示

发布时间:2024-04-12浏览次数:20

        各学院对2023-2024年秋季享受国家助学金学生资助资格进行审定、公示,根据《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助学金评定办法》第十一第十二条规定,拟调整以下2名学生2023-2024学年国家助学金春季学期受助资格,现予以公示,公示时间为 2024412-415日。调整名单如下:


序号

姓名

学院

班级

调整类别

调整原因

1

朱家龙

机电工程学院

2023机电5班(悉尼)

取消

其他

2

于盛群

建筑工程与应急管理学院

2022新能源1

恢复

 撤销休学



若有异议,请于公示期内向校相关部门反映。

纪检监察室:0451-86668916学生处:0451-86692475




学生工作部

2024412